法院公告的期限一般为 六十天,具体期限应当根据公告的类型进行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如果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则可以通过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因此,法院公告的期限为60天,公告送达需符合规定要求,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起上诉、申请执行等诉讼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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