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的期限一般为 六十天,具体期限应当根据公告的类型进行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如果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则可以通过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因此,法院公告的期限为60天,公告送达需符合规定要求,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起上诉、申请执行等诉讼权利和义务。
公司热点|涉四项违法行为,*ST银江拟被罚700万元,10名责任人一同被罚
打工新鲜事儿|男子申请休育儿假被拒,这个假为何这么难请?
中国对美加征关税税率提高至125%!
苏丹要求国际法院向阿联酋下达紧急命令
武汉东西湖法院:高效执行破困局 释法明理促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