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费是指 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缺勤所应支付的费用。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旷工当天可以不支付工资。但如果旷工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劳动者赔偿,赔偿金额可以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旷工费用处理方式可能因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照本单位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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