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的生育险报销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参保人员应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一家进行治疗。
治疗结束后,由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的补贴标准抵减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由用人单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等)到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申领手续。
管理中心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费用将打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给报销人员。
生育、流产、引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出院后3个月内,用人单位需办理申领手续。
办理异地就医、生育医疗费补贴报销、申领生育生活津贴及男职工护理假工资时,参保单位的经办人员需在异地就医前和分娩、流产、引产后3个月内办理。
请注意,具体报销条件和标准可能会随政策更新而变化,建议直接咨询沈阳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或查阅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