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诉人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提起诉讼的人。反诉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本诉被告的合法权益,通过反诉与本诉合并审理,减少当事人讼累,降低诉讼成本,便于判决的执行。
反诉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提出反诉的人必须是败诉本诉的被告。
2. 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诉的原告。
3. 反诉的提起必须以本诉的存在为前提,反诉的诉讼标的和理由须与本诉有牵连。
4. 反诉的目的在于吞并或者抵销本诉的请求。
5. 反诉必须向本诉的受诉法院提出,并在诉讼开始后至裁判作出前提出。
需要注意的是,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